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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合同

时间:2024-10-08 06:11:24
软件开发合同范本

软件开发合同范本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软件开发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软件开发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个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个人) (以下称乙方)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委托进行_____________的开发工作。双方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名称:

二、 内容及要求:

1. 开发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______________”的开发,该系统的设计要求如下:

l 主要功能:

根据需求设计进行项目的开发以及测试的工作。具体工作由甲方分配。

l 系统运行环境包括:

(1)

(2)

2. 开发时间:

(1) 启动日期: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即为项目正式启动日期;

(2) 完成期限:自项目正式启动,在__工作日内完成。

三、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

(1) 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有增加或修改内容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在不影响进程的情况下,对于甲方的小规模变动的需求,乙方必须满足;若出现大幅度的变更,则甲乙双方商议延长开发周期。

(2) 甲方完全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统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著作权等所有权利;

(3) 甲方应当按照协议,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

(4) 甲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5)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软件开发技术进行保密,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 甲方有责任保密乙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乙方:

(1) 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完成需要开发的内容;

(2) 在项目开发完毕之后,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期之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而导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变更,若变更范围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修改变更内容;

(3) 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4) 乙方有责任对与甲方项目的接口规范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 乙方有责任在项目验收合格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供__个月的免费维护服务,此维护仅指软件bug的修改以及小范围的功能性改动;

(6) 乙方有责任自行准备软件开发所需的硬件设备、开发资料及语音sdk.

四、 费用和支付方式:

1. 费用:此项目费用合计为________元人民币

2. 支付方式:

(1) 第一阶段:

在合同签订之后的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__元人民币。

(2) 第二阶段:

在甲方整体项目开发完毕后__个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验收,并向乙方提供验收合格报告。同时,乙方将软件设计相关文档交付给甲方,甲方在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_元人民币。

(3) 第三阶段:

在项目开发完毕6个月后的__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_____元人民币。

3. 违约责任:

(1) 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总费用的0.5%作为补偿;

(2) 乙方有责任按期向交付甲方源代码和设计文档,实现项目中的所有功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总费用的0.5%作为补偿。 如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则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五、 适用法律: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六、 仲裁

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七、 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若甲乙双方变更联系人,需要做出书面通知以告知对方。

八、 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软件开发合同范本2

合同登记编号:

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004年11月印制

计算机软件开发使用说明

本《示范文本》供与软件开发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在使用《示范文本》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二、应当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三、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应当向法律专家咨询。

四、对合同条款及专业术语理解不一致的,由重庆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解释。

目 录

一、定义 -----------------------------------------

二、开发软件描述 ---------------------------------

三、软件开发 -------------------------------------

四、交付、领受与验收 -----------------------------

五、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

六、维 ……此处隐藏31258个字……求标定的指标验收,没有指标的以运行甲

方测试数据结果的正确与否为依据。

2. 乙方完成软件工作,甲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甲方超过七日不验收,

视为验收合格、通过。

六、费用结算方式

1. 该软件甲方付给乙方费用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将预付保证金_________元整(占总造价。

3. 乙方交付软件当日,甲方验收合格后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

造价_70_%)。

4. 甲方收取完开发费用后,免费为乙方维护软件叁个月。

5. 免费维护期过后,甲方如需甲方对该软件继续进行维护,乙方将提供有偿服务。

6. 付款方式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八、争议解决: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外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软件开发合同范本15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定义:

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权利保证:

“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保密义务:

“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接收方”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接收方”用于评价产品商业开发的可能性;

不能将“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除“接收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

无论如何,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接收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接收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例外情况: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有书面材料证明,“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如果“接收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接收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接收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透露方”,同时,“接收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专有信息的交回:

当“透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接收方”交回专有信息时,“接收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没有“透露方”的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否认许可:

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救济方法:

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接收方”应当赔偿“透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若在协议内容的解释上有冲突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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