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协议书范文合集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土地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县镇村组小地名叫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坐落四至:前抵: 后抵: 左抵:右抵: 地块数块,面积 丈。
二、转让期限:永久。
三、转让费:以 元/丈计算,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和土地户签定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生效。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
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二百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几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见证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
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大写: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 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
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
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
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镇(乡)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地块名称坐落(四至) 地块数 (块) 面积 (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
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年月日
鉴证日期 年月日
注:本合同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0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_____承租甲方_____厂房一处路东厂房一间配房4间地址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为_____元/年,押金_____元。乙方搬进之后开始计算房租,押金充抵房租。
2. 经双方协议在_____支付房租,若乙方未在指定日期内付清房租,合同终止。
3. 甲方提供水电,电力负荷应在30千瓦以上能保证乙方正常运转,乙方在使用期间水电费自付,负责维修保养。
4. 乙方付清租金后,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自主经营,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5. 乙方租赁本厂间,不得非法经营,不得出租 ,转让 ,买卖场内一切设施如改变屋内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合同期满后乙方须恢复甲方原貌(卫生,房屋,井水电等)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丢失从押金中扣除。
6. 若遇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洪涝,地震,打架闹事,地震等)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甲方按乙方实际租住日结算乙方租赁费。
7. 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从事非法有污染的商品生产,如有非法经营,后果自负。
8. 被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按手印生效。
9.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
一、互换地块概况
1、甲方愿意将位于 的土地,总面积 平方米,合 亩与乙方互换,包括区域内的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愿意将位于 的土地,总面积 平方米,合 亩与甲方互换,包括区域内的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后永远归对方所有。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2、现甲、乙双方自愿互换,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互换生效;一方如有反悔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二十万元,并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年 日 (加手印) (加手印) (加手印)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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